图形图像工作室管理制度
1.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图形图像工作室。
2. 严格遵守工作室管理制度,一切行动听任课教师指挥,进入工作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
3. 进入工作室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任何器材,不得将器材外借或带出室外。严禁学生在室内吃零食、扔垃圾行为,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未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管理老师汇报。
4. 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的配发、调拨、破损、丢失、报废等都必须及时登记。
5. 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乱丢废纸、废物、定期组织学生打扫。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6. 下课后,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好所有的器材,确保器材齐全,将器材整理好,卫生打扫干净方可离开。
7. 离开时,关闭水、电源、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水、电源等安全设备 。
美术学院实验实训与展示部
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管理制度
1. 管理室人员要经常核查器材情况,对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或上报报废。
2.使用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应及时作好记录。
3. 每次使用前后要对器材进行检查,每学期对器材要及时进行检查及保养。
4. 任课教师应及时反映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使用情况(报损、维修、丢失等)
美术学院实验实训与展示部
图形图像器材报损制度
1. 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若发生损坏,应及时追查责任,当事人要填写器材损坏赔偿登记簿,器材的损坏程度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对器材做出维修、赔偿或申请报废的处理意见。
2. 对教学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好的器材或修复费用超过原值50%的器材,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 对教学用的一般低值易耗品,在教学中正常消耗损坏,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
4. 凡有修复价值的器材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5. 年终应对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器材填好报损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报送学院相关部门。
美术学院实验实训与展示部
图形图像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1. 使用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2. 图形图像工作室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每次课前须由教师本人与器材保管员完成器材借用手续。教师须在“器材借还使用记录”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指派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器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室。教师有职责在本课堂组织和管理好学生。
3. 结课后教师经清点器材无误如数归还。如有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照价赔偿。
4. 其他部门人员和外单位借用器材时,要经过分管主任同意,必须在负责器材管理教师处登记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须按规定时间还清,以免影响上课。
美术学院实验实训与展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