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美术学院学生教育实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呼伦贝尔学院美术学院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我院第七、八学期师范生教育实习的顺利进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圆满完成毕业教育实习任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教育实习前,对乙方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等。
2、甲方在教育实习期间派教师对在海拉尔地区实习学校学生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保持与实习学校密切联系。
3、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甲方负责推荐、联系生源所在地与美术学院签订教育实习协议的学校。
二、乙方义务
1.实习期间的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学生在生源地实习期间的任何安全责任。乙方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旷课或旷工。严格执行所在实习学校的教学内容安排,一切听从所在实习学校的统一安排,严禁私自行动。严禁乙方在教育实习期间外出游玩或做与实习无关的危险行为或违法活动。
2、乙方在教育实习期间必须保证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反《呼伦贝尔学院学生守则》的行为,若有违反该约定乙方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3、乙方要在去往实习学校途中注意提高交通及各方面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学校的安全制度和本协议约定的安全义务,给自身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教育实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或终止,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校主管部门和实习教师的同意批准,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其它约定
1、教育实习期,即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专业实习地点: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