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完善美术学院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保障学生自主选择权,促进专业发展适应性,根据《呼伦贝尔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呼院字〔2025〕8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美术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组织机构与职责
美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由美术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落实此项工作。教学工作分委员会主任委员:何锡彭;副主任委员:张晶;委员:李鑫、张明星、周珂、潘晶、徐殿斌;秘书:张健。
可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结合美术学院各专业师资配备、教学资源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2025级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严格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报到学生人数的10%以内。具体各专业接收计划数详见附件1《美术学院2025级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统计表》。
序号 |
接收专业 |
科类 |
2025级学生人数 |
计划接收人数 |
附加要求说明 |
咨询方式 |
1 |
美术学 |
艺术类 |
50 |
5 |
无 |
张老师 0470-3103454 |
2 |
书法学 |
艺术类 |
19 |
2 |
无 |
3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30 |
3 |
无 |
申请转入美术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呼伦贝尔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呼院字〔2025〕81号)第四条所列申请资格。
2.不存在《呼伦贝尔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呼院字〔2025〕81号)第五条所列之禁止情形。
3.申请者限制为美术学院学生,要求2025级学生仅在美术学院院内各专业互转专业。
三、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核组织
美术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具体负责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
(二)考核形式与内容
考核采用专业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学生要转入的专业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艺术素养与创意表现等。
2.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专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及心理适应性。
(三)成绩构成与录取规则
1.成绩构成: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换算为百分制)占比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40%,综合面试成绩占比30%。
2.录取规则:学院将按照申请者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公布的接收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工作流程
1.公布细则:本细则经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2.学生申请: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填写《呼伦贝尔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绩点排名成绩单,在2026年3月6日前送至尚行楼(综合楼)307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70-3103454。
3.资格审核:由转出专业负责人进行条件资格审核,美术学院院长在《呼伦贝尔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转交拟转入专业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教学工作分委员会进行复核。
4.组织考核:美术学院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
5.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美术学院官网及公告栏公示3天。
6.名单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签字盖章,于2026年3月16日报送教务处。
五、其他要求
其他转专业事宜以《呼伦贝尔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呼院字〔2025〕81号)文件规定执行。该细则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美术学院将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
2025年1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