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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2023年10月14日 16:32  点击:[]

美术学院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应呼伦贝尔学院校党委要求,决定成立美术学院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员:党总支组织委员、党总支宣传委员、党总支统战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

团学办公室主任、团学办公室副主任、支部书记

办公室主任:党总支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学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切实履行好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2.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研究部署统一战线工作会议,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及时准确掌握本部门民主党派人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及其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的情况。

4.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学习纳入美术学院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

5.及时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美术学院民族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督促检查和综合管理。

7.推进三级宗教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工作,促进形成做好学校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美术学院宗教事件处置处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严格做好各级各类学术、讲堂和讲座等活动的审核、审批工作;加强对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抵御境外势力校园传教;做好校园网络安全监控与管理工作。

9.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学院党委关于对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求。

10.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统战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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