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基层党校制度
1、美术学院基层党校每年年初要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
2、教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党校教育计划由党支部制定,报党总支讨论备案。
4、党支部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及时调整和充实年度教育计划。
5、基层党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6、凡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应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学员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8、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自学方法,养成刻苦钻研、独立思考的学风。
9、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10、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由负责人向党校说明,经党校批准方可准假。未准假擅自缺课者按旷课处理。
11、学员在学习期间旷课一次,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取消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12、学员要严肃对待党校的考试、考核。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撰写学习总结,按时上交。
13、经党校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能结业。
14、教员要认真研学政治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15、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之时代课题,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16、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17、严于律已,带头端正党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18、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