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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人物——李鑫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10月23日 22:00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李鑫,男,1971年生于内蒙古呼伦贝尔,1996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系,大学本科学历。现供职于呼伦贝尔学院,副教授,美术学院院长,中共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理事、油画艺委会委员,内蒙古油画学会副主席,呼伦贝尔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团结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连续多次被评为呼伦贝尔学院优秀教师、“呼伦贝尔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2003年被评为“呼伦贝尔市优秀教师”。

从教23年来,一直在一线从事专业教学工作。先后担任教研室主任、美术系主任助理、美术学院副院长、美术学院院长等职务。无论在那个岗位上,都是任劳任怨,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在教学与专业学术领域做双重表率,美术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 ,“油画课”被评为“自治区级本科精品课”;同时,呼院美术学院美术学院也逐渐成为自治区美术创作的一直重要力量,以“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为例,就有四人六件作品入选,其中两件作品获奖。多年来,指导的学生作品也多人次入选全国和全区美展并部分获奖。

在教学实践中,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教学改革,参与或主持多项教改项目,如具有本专业特色的专业课授课评价标准“五段式教学法”和“画室制”教学模式等等。

连续16年(2004年——2019年)牺牲整个暑假的休息时间,无偿带队下乡实践,与学生们同吃同住,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了一批品学兼优的学习骨干。同时,将下乡实践与“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多次被自治区评为“志愿者活动”优秀集体。

在荣誉面前先人后己,多年来在年度评优工作中,主动将优秀名额让给他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价值观。

作为一名美术工作者,常年利用工作之余深入生活,足迹踏遍呼伦贝尔的山山水水,创作出一批既具有地域特色又具有鲜明个性语言的优秀作品。同时,作为呼伦贝尔地区美术创作的领头羊,时刻没有忘记自己肩上的责任。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动基层美术创作的活力。经常身赴林区、牧区无偿进行创作辅导,使许多人重新拿起搁置多年的画笔,重返呼伦贝尔美术创作的队伍。目前,在呼伦贝尔的许多旗市自发形成了美术创作与学术交流团体,尤其是年轻创作力量的加入,美术创作蔚然成风,焕发出新的活力。

在艺术创作与学术科研方面成绩突出,数十次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及国际展览并获奖。参加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美展;2009年两件作品(壁画、油画)入选“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油画作品获提名奖;2014年两件作品(壁画、油画)入选“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壁画作品获提名奖;2019年两件作品(壁画、油画)入选“第十三届全国美展”;2008年,参加由文化部、国际奥委会主办,40多个国家和地区艺术家参加的“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获铜奖;2012年受邀赴伦敦参加“创意城市——伦敦美术大展”( “2012奥林匹克美术大会”)获金质奖章;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十届艺术创作《萨日纳》奖;2003年,获自治区首届美术创作“神马奖”二等奖;五次获呼伦贝尔市美术创作“骏马奖”;承担内蒙古重大文化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任务,油画《茫茫兴安岭》2012年截稿,被内蒙古美术馆收藏2003——2005年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课题“教学审美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批准号:01JD880013)一级子课题“高等师范院校美术教学审美化系列教材”的编写工作2005年12月12日结题,并在全国结题成果综合评比中获课题组一等奖、获个人专著类二等奖2008年,获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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